星期二, 五月 12, 2009

我不想在苦勞網寫所謂我與orbis、吳牧青的私人恩怨,在自己blog寫,因為那不是問題文章重點。

我跟orbis沒什麼恩怨,待在破報前期就認識他,那時候外面碰到還會寒喧聊天,他大概只大我三歲,像同年紀的朋友。那時候,我認識的他是誠懇的人;但是,我是記者,他是the wall經理,有這層關係存在。破報與the wall對音樂如何成為文化的立場本來就不一樣,有回我在誠品一個座談會遇到他,我們還寒喧擠,他問我怎麼看他們推的轉型正義,我只是說「立場不同」,其實我想告訴他,我們看世界的方式已經不同了。後來,我寫了一篇「商業演唱會搞轉型正義 正義真無敵」,在那個時期,freddy像發瘋似的拼並告一堆人,引起很多人不滿大鯨魚殺小蝦米。

後來,我剪了一篇「大麻、樂生、公共廣播 謝長廷」虛答,又引起我所待的媒體與青年逆轉本部(freddy集團)衝突,結果林倩爆炸。我的感覺,他們很習慣用人際關係解決一切;可是圈子就這麼小人就這麼少,他們沒發現,我在批評某某人其實在批判背後那套意識形態和操作邏輯。

我想orbis大概很不理解,為何我像一條瘋狗一樣咬緊freddy集團,如果我是條瘋狗,瘋狗叫的就是苦勞網那篇文章。而我也真的不解,這些評、報導論變成所謂私人恩怨。這中間(輿論?ptt?擁護與反擁護?)是什麼樣結構製造這種結論?別人幹我我覺得還好,媒體本來就常常要被幹的,可是輿論討論最後變成the wall聲音與其他,媽的,這還真他媽的鳥。

orbis回應,我不在意,覺得我怎樣就怎樣吧,我覺得他站在那位置跟的老闆freddy讓他變這樣,他也會覺得我的腦袋被破報洗腦,算了,反正這樣就這樣吧,人生那麼長,我們這輩子都會遇到。反到在意the wall朋友的感覺、焦慮、憂鬱,很想給他們一些感覺,人生其實可以抬頭走路,要當狗也當一隻沒有鏈條的狗。我們都是沒能力的人,只是狗,但出事,狗會互相幫狗咬人。

我也要跟orbis講,今天我是記者,但很多人不是記者,至少請你們尊重人,地位比你低的人,年輕人,低階的人,你看不到的人。那是你的位置看不到的東西。我聽窮理講,以前你參加過反高學費運動。也許你以前是個憤青,身上有很多正義,但在這裡要談的唯一正義是尊重每個人不一樣。今天我是媒體記者,我依然會做應該要做的事情,既然音樂環境勞動價格談不清楚,只能寫公平正義,我已經在想怎麼寫這音樂環境的勞動價值。政黨已經輪替了,很多情勢改變,我也希望你們還有orbis你開始想以前沒仔細想過的事情。人。我還是算有資源的人,至於其他,是人,不是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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